记者从海南省军区招生办了解到,2012年海南军校、国防生计划较往年增加了16名,共有军队院校和地方院校各10所在琼招生,其中招收女生13名,均为理科。
计划总数达201名
海南省军区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员和地方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总数201名,其中军队院校招生156名,地方院校招收国防生45名,总计划较去年增加了16名。招收女生13名,均要求为理科。
这20所院校包括军队院校10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军事经济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军事交通学院、装备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学院、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地方院校10所:南昌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录取后不适应可转读普通高校
针对部分考生担心,将来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或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该怎么办的问题,省军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入军校后如出现此情况,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对未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可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相关规定,根据其高考分数上线情况,转录到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由所在军队院校将其情况及档案材料报送指定对口普通高等学校,由该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可享受每年一万元奖学金
根据相关规定,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
国防生志愿不影响其他志愿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国防生,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报考军队院校须为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止至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提示
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的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记者黄敏 通讯员王邦德 黎兆兴)